编者按:
2026年5月19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5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通过建立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明确支付政策边界。《通知》中也明确允许地方 “探索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 。4月27日,在疫苗交付研究创新实验室举办的第16期在线专题研讨会上,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健康系陈晨副研究员做了关于《成人疫苗纳入医保与商保的路径探索:国际经验、支付模式与政策思考》的专题报告。经讲者确认同意,我们现将整场专题报告的分享内容在VaxLab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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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1. 成人免疫的价值被长期低估
2. 成人免疫的主要筹资模式
3. 由保险给付成人疫苗的国际经验
4. 流感疫苗和带状疱疹疫苗纳入保险报销的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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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免疫的价值被长期低估
过去我们谈疫苗政策,更多谈的是儿童的免疫规划。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多数国家,儿童免疫规划都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制度体系。相比之下,成人免疫,尤其是老年人群的免疫保护,仍然是卫生健康体系中长期被低估、也相对薄弱的一环。
当前,全球层面的形势正在发生明显变化。首先,成人,特别是老年人,是流感、肺炎球菌感染、带状疱疹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重要高风险人群。这里有三个背景值得关注。第一,全球人口老龄化正在快速加深。WHO数据显示,全球60岁及以上人口已从2020年的约10亿增长,预计到2050年将达到约21亿。这意味着成人疫苗的潜在受众规模正在持续扩大。第二,过去几年,多款成人疫苗集中上市或更新迭代,包括RSV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新一代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以及更新版流感疫苗和百白破相关疫苗等。这反映出过去十年成人疫苗研发管线正在进入集中释放期。第三,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流感、肺炎球菌感染、带状疱疹等疫苗可预防疾病,已经成为成人特别是老年人住院、并发症、失能和生活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也给卫生系统带来了日益显著的财政压力。以带状疱疹为例,疾病本身及其后遗神经痛不仅会造成长期疼痛,也会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功能和生活质量。
事实上,成人疫苗的价值并不只是减少感染本身,更包括减少住院、并发症、失能、疼痛和长期照护负担。它不仅是公共卫生工具,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医疗系统压力、促进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政策工具。WHO在2025年也再次强调,推动全生命周期免疫,是充分释放疫苗价值的关键路径。

但是,成人疫苗与急诊、住院等医疗服务不同。它并不是疾病发生后的及时治疗,也不像急危重症救治那样具有即时性和刚性需求,而是一种计划性的预防行为。因此,个人是否接种疫苗,很容易受到自付价格的影响。
左图展示的是我们近期在全国完成的一项大型随机对照实验,研究对象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样本覆盖全国4.8万余人。研究主要评估向老年人发送流感疫苗接种助推短信,对实际接种行为的影响。研究城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免费或限量免费流感疫苗的城市。例如,武汉去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限量免费流感疫苗,宁波则已连续多年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流感疫苗。在这类城市中,无论是干预组还是对照组,流感疫苗接种率大致处于15.6%至21.6%之间;相比之下,另一类城市如成都和宜昌,流感疫苗费用完全由居民个人自付。即使采用相同的短信助推干预策略,接种率也仅为7.6%至8.5%。也就是说,在助推方式基本一致的情况下,仅仅消除价格门槛,就能使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率整体提高约10个百分点,部分比较中提升幅度可达到13个百分点左右。而且,这种差异在不同短信助推策略下都保持相对稳定。
这说明,对于成人疫苗而言,信息提醒和行为助推固然重要,但支付政策本身就是影响接种覆盖率的关键干预因素。换句话说,成人疫苗接种率低,并不只是认知不足或动员不足的问题,也与个人自付负担密切相关。降低价格门槛,甚至提供免费接种,可能比单纯加强宣传更直接地提高成人疫苗覆盖率。

成人免疫的主要筹资模式
放眼全球,成人免疫筹资大致分四类。第一类是保险共济模式,即通过公共医疗保险或商业健康保险支付疫苗费用,代表性国家包括德国、法国、美国、瑞士等。这类模式的特点是将成人疫苗纳入医疗保障体系,通过风险共担机制降低个人自付负担。第二类是财政支付模式,即通过公共卫生项目、税收资金或地方政府补贴,由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疫苗费用。代表性机制包括英国NHS、澳大利亚国家免疫规划、巴西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中国和日本部分地区针对特定人群开展的免费或补贴接种项目。第三类是个人账户支付模式,即通过医疗储蓄账户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疫苗费用。新加坡是较典型的代表,中国部分省市也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这类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即时现金支出,但本质上仍主要依赖个人账户积累。第四类是个人完全自付模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人疫苗尚未被系统纳入公共支付或保险支付体系,接种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这也是目前成人免疫筹资中较为普遍、但对接种率提升制约最明显的一种模式。

今天我们重点讨论第一类,也就是保险共济模式。传统医疗保险的支付逻辑,大体建立在四个基础之上:一是疾病发生之后再进行费用补偿;二是主要支付针对个体患者的医疗服务;三是按照年度基金预算进行管理;四是以临床必要性作为支付依据。但成人疫苗逻辑恰恰不同。它发生在疾病之前,是一种预防性干预;它不仅保护个体,也可能通过减少传播带来群体层面的公共卫生收益;它的收益不一定在当年体现,而可能在数年甚至更长时间之后,表现为感染减少、住院减少、并发症减少等。因此,成人疫苗的决策依据更接近公共卫生价值和成本效果,而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临床必要性。更重要的是,疫苗收益可能分散体现在公共卫生、医保、养老、家庭照护和劳动生产率等多个部门,但医保基金通常只对自身赔付负责。这就使成人疫苗与传统医保支付逻辑之间存在不一致。
从保险经济学角度看,这种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是风险特征不同。标准医疗保险承保的是不确定的疾病风险,也就是说,谁会生病、什么时候生病、花多少钱,事前并不确定,因此需要通过保险实现风险分担。但成人疫苗是一种可计划、可预期的预防性支出。一旦个人决定接种,费用就会确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成人疫苗并不完全符合传统保险中“不确定损失”的定义。它更像是一项有公共价值的健康投资,而不是典型的风险赔付。
第二,是道德风险逻辑相反。在传统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指的是个人有了医保之后,因为就医价格下降,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医疗服务使用。因此,医保制度通常会设计起付线、共付比例、免赔额等工具,用来抑制过度使用。但成人疫苗面临的问题往往不是“过度接种”,而是“接种不足”。很多成人疫苗长期受到疫苗犹豫、认知不足、支付负担和接种便利性不足的影响,实际接种率偏低。公共卫生目标恰恰是希望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接种。因此,传统医保中用于抑制道德风险的工具,在成人疫苗领域可能产生相反效果:它们不是防止过度使用,而是进一步降低接种意愿。
第三,是逆向选择的表现不同。传统逆向选择主要指高风险人群更愿意购买保险。例如,身体状况较差、有基础疾病、预期医疗费用较高的人,更可能主动购买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但成人疫苗的选择性问题有所不同。它不一定表现为“高风险人群更愿意投保”,而更可能表现为“已经有接种意愿、已经决定接种的人更愿意使用报销”。也就是说,保险可能更多补贴了原本就会接种的人,而未必有效触达那些真正需要动员、但接种意愿不足的人群。这会降低保险支付对接种率提升的边际效果。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外部性问题。标准医疗保险主要承保的是个体层面的私人医疗风险,外部性相对较弱。但疫苗不同。成人疫苗不仅保护接种者本人,也可能通过减少感染、减少传播、降低住院和照护压力,对家庭、社区和卫生系统产生正外部性。具有显著正外部性的产品通常被视为准公共产品,如果完全依赖私人市场或个人支付,市场往往会系统性供给不足、接种不足。因此,福利经济学的一般结论是,对于疫苗这类具有公共卫生外部性的产品,需要政府介入。
所以,按照标准保险理论来看,成人疫苗并不完全适合作为普通商业保险中的一个自愿报销项目来处理。

由保险给付成人疫苗的国际经验
但在现实中,过去十多年间,多个高收入国家以及部分中高收入国家,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商业健康保险,将成人疫苗纳入保险给付范围。代表性国家包括美国、德国、法国、瑞士、捷克、卢森堡、比利时等。也就是说,一个在理论上“不太像传统保险产品”的预防性服务,反而在过去十多年中成为医疗保险制度创新较为活跃的领域之一。
接下来,我们可以梳理几个典型案例。首先是美国。美国医疗保障体系以商业健康保险为主体,同时通过公共医疗保险覆盖老年人、低收入人群和特定群体。美国将成人疫苗纳入保险给付的核心机制有四步。第一步,是由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也就是ACIP,基于疾病负担、疫苗安全性、有效性、成本效果和公共卫生价值,对成人疫苗使用提出专业建议。第二步,是CDC采纳ACIP建议后,将其正式发布为CDC免疫政策推荐。第三步,是《平价医疗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 ACA)发挥制度转化作用。ACA将CDC/ACIP推荐的疫苗纳入预防性服务范围,并要求合规商业健康保险对这些预防性服务实行零自付覆盖。第四步,是商业保险执行零自付给付。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并不是逐一从精算角度判断某一种成人疫苗是否“值得承保”,而是跟随CDC推荐清单,将相应疫苗纳入零自付覆盖范围。
这里有两个关键政策节点。第一个是2010年通过的《平价医疗法案》,它为成人疫苗进入商业保险零自付覆盖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二个是2022年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进一步将Medicare Part D覆盖的ACIP推荐成人疫苗纳入零自付范围,强化了老年人群的疫苗可及性。
因此,从人群覆盖结构来看,美国成人疫苗的保险支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工作年龄成人主要通过商业健康保险覆盖,ACA要求合规保险计划对推荐疫苗实行零自付;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主要通过Medicare覆盖,其中部分疫苗由Part B支付,部分疫苗由Part D药品福利支付;低收入人群则主要通过Medicaid覆盖,并根据相关规则实行零自付或低自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Medicare体系中,美国并没有把所有成人疫苗都放在同一个医疗保险通道中处理,而是根据疫苗类型和服务场景,分别放入不同支付路径。例如,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乙肝疫苗以及部分暴露后疫苗主要通过Part B医疗保险通道支付;而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百白破相关疫苗以及其他ACIP推荐但不属于Part B范围的成人疫苗,则主要通过Part D药品福利通道支付。
因此,美国模式的核心并不是“商业保险主动选择成人疫苗”,而是由ACIP完成科学和公共卫生层面的价值判断,再由ACA等法律机制将这种推荐转化为保险支付义务,最后由商业保险、Medicare和Medicaid分别执行。这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成人疫苗“公共卫生价值高、但单个保险机构支付动力不足”的问题。


第二个案例是德国。德国的成人疫苗主要通过法定医保体系实现给付,其制度运行也可以概括为三段式链条。第一步,由罗伯特·科赫研究所下设的常设疫苗接种委员会,也就是STIKO,发布国家免疫接种建议。STIKO主要负责基于疾病负担、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共卫生价值提出专业推荐,但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支付。第二步,由联邦联合委员会,也就是G-BA,将STIKO的建议转化为《预防接种指令》,从而赋予其法定给付效力。第三步,由法定健康保险基金,也就是GKV,负责执行支付。德国GKV覆盖近90%人口,参保人数超过7000万人,并由约百家法定医保基金按照团结共济原则运行。也就是说,一旦某类疫苗被纳入G-BA的预防接种指令,符合条件的GKV参保人即可获得相应费用覆盖。
从给付范围看,德国法定医保覆盖了多类主流成人疫苗,包括流感、肺炎球菌、带状疱疹、白喉和破伤风加强针、百日咳加强针、麻疹补种、COVID-19以及特定风险人群的RSV疫苗等。近年来,新疫苗进入支付体系的速度也相对较快。以RSV疫苗为例,STIKO在2024年8月建议75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一次RSV疫苗,同时建议60岁及以上、存在严重基础疾病或居住在护理机构的人群接种。随后,G-BA在2024年9月即将该建议纳入《预防接种指令》,使相应GKV参保人获得法定给付资格。
整体来看,德国模式的核心特点是:疫苗是否进入医保给付,并不是由单个医保基金自行判断,而是由STIKO完成科学和公共卫生层面的推荐,再由G-BA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定给付指令,最后由GKV体系统一执行。因此,德国成人疫苗给付制度既保持了专业评估的独立性,也保证了支付执行的全国一致性,是欧洲成人疫苗保险给付体系中制度链条较为清晰、覆盖范围较为完整的代表案例之一。


第三个案例是法国。法国成人疫苗给付的基本路径是:由法国国家卫生管理局(HAS)采纳疫苗接种技术委员会(CTV)的技术建议后,卫生部据此确定国家疫苗政策和接种日历,随后由公共医保进行报销。多数疫苗的公共医保报销比例为65%,剩余部分通常由补充健康险覆盖;但补充险并非统一强制,具体保障仍取决于合同规定,因此个人可能承担少量自付。因此,法国模式的关键特征是公共医保与商业补充险叠加支付。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为例,在公共医保层面,HAS评估并推荐后,公共医保报销65%;商业补充险再覆盖剩余35%,最终可实现接近全额报销。在法国,超过95%的居民拥有商业补充险。原因在于法国基本医疗保险与中国有一定相似性,即公共医保通常并不覆盖全部费用,因此大多数居民还会购买补充险,用于覆盖公共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对于流感疫苗,法国对重点人群提供更高水平保障。例如,65岁以上人群、孕妇以及慢性病人群,流感疫苗可由公共医保100%报销。
总体来看,法国模式并不是由公共医保承担全部成本,而是由公共医保承担稳定的基础支付层,再将剩余支付空间留给商业补充险。这种公共医保与商业补充险分层支付的方式,也是中国未来成人疫苗支付改革可以借鉴的方向。

接下来是不太一样的一类支付通道,即个人账户模式。新加坡是个人账户模式的代表。其基本流程是:先由新加坡国家成人免疫接种表(NAIS)推荐相关疫苗,随后政府对低收入人群和老年人提供分级补贴。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补贴属于财政补贴,而不是医保补贴。居民在此基础上再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剩余费用,必要时承担少量个人自付。
中国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成人疫苗方面也已有相应实践。一些地区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支付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例如HPV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流感疫苗和带状疱疹疫苗等。个人账户支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接种率,因为它降低了居民接种时的即时支付门槛;但从本质上看,这类疫苗仍然属于个人自费项目。新加坡的个人账户模式是通过强制医疗储蓄账户实现的。因此,个人账户更适合作为一种短期的、过渡性的补充支付工具。
此外,也有一些国家通过财政支付,将成人疫苗纳入公共卫生项目。代表性国家包括英国、澳大利亚、巴西和泰国等。这类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公共财政支付覆盖面较大。财政项目比较适用于外部性强、目标人群明确、公共卫生收益清晰的疫苗。但其局限在于容易受到年度预算和地方财力的约束。例如,部分地区可能在某些年份提供免费接种,而在其他年份不再提供,因此难以自动覆盖所有成人疫苗。
从现实来看,财政、医保、商保与个人账户的组合支付方式,可能更加可行。
从纳入所需证据来看,无论采用哪一种支付通道,都需要回答一个核心问题:哪些成人疫苗值得纳入支付范围?各国成人疫苗推荐机构,如美国、德国、英国和法国,通常都会综合考虑流行病学负担、临床试验疗效、安全性、成本效果分析、对基金的预算影响以及公平性影响。不过,各国对证据的要求也存在差异。例如,美国ACIP历史上并不强制要求提交成本效果分析,更多依据临床证据进行判断;英国JCVI长期重视经济性评估,并较严格地使用成本效果阈值;德国STIKO主要评估流行病学和临床证据,随后由G-BA进一步转化为支付决策;法国HAS则进行综合评估,并更加重视公平性因素。

此外,一些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也已将部分成人疫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例如摩尔多瓦共和国、土耳其、摩洛哥和泰国等。这些国家通常通过强制医保基金或公共保险机构,为特定人群覆盖相关疫苗费用。不过,与高收入国家相比,其纳入的疫苗种类相对有限,多集中在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狂犬病暴露后处置,以及特定高风险人群所需疫苗等方面,尚未形成类似高收入国家那样,基于成人疫苗推荐清单进行系统性医保覆盖的制度安排。
流感疫苗和带状疱疹疫苗纳入保险报销的路径探索
接下来,我们以两类典型成人疫苗——流感疫苗和带状疱疹疫苗——为例,观察各国如何将成人疫苗纳入保险报销范围。
首先,两类疫苗的政策属性有所不同。流感疫苗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较高的公共卫生价值,且相比带状疱疹疫苗,特别是较新的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其单价较低,但需要每年接种。带状疱疹疫苗则属于较新的成人疫苗,其价值更多体现在个体保护、疼痛减少和生活质量改善方面,价格相对较高,通常需要完成两剂接种。
从流感疫苗的支付安排来看,许多国家已经以不同方式将其纳入支付体系。这本身说明,流感疫苗的公共卫生价值已经获得较广泛的国际认可。不同之处在于,各国采用的支付通道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通过医疗保险支付,有的通过财政项目支付,有的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也有一些国家采用多种机制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

接下来,我们以重组带状疱疹疫苗为例。首先我们来看其在不同国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时间线。2017年,该疫苗获美国FDA批准上市;同年,美国ACIP发布接种推荐。2018年起,在《平价医疗法案》(ACA)框架下,相关推荐自动适用于商业保险,合规商业保险需对其提供零自付覆盖。德国的推进速度也较快。2018年,德国将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纳入60岁以上人群接种推荐;2019年起,该疫苗进入公共医保法定给付范围。美国则在2022年通过《通胀削减法案》,进一步实现了Medicare体系下相关成人疫苗的零自付覆盖。法国在2024年12月将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纳入公共医保报销范围,公共医保报销比例为65%,剩余费用是否覆盖则取决于补充医疗保险合同。
与此同时,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证据链也在不断扩展。近年来,该疫苗的价值边界正在被更广泛地认识。有研究发现,其接种与心血管事件风险下降、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减少,以及认知衰退和痴呆发生延缓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这意味着,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同时承保慢病和重疾风险,那么为被保险人免费提供带状疱疹疫苗接种,从精算角度看可能具有一定合理性。当然,这仍属于值得进一步探索的产品创新方向,未来还需要更多真实世界证据和精算数据加以支持。

从支付安排来看,各国对带状疱疹疫苗的支付方式与前述成人疫苗支付模式基本一致。美国、德国和法国主要通过保险机制纳入支付;英国、澳大利亚以及日本部分地区则主要通过财政支持;新加坡将其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预计自2026年起实施;韩国目前基本仍由个人自费承担,是少数尚未将其系统纳入公共支付的发达国家之一。中国目前仅有部分高端商业健康保险和地方医保个人账户试点允许支付带状疱疹疫苗费用。总体来看,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已经成为当前成人疫苗纳入保险支付探索中较为活跃的试点产品。

跨国比较可以形成五点观察。
第一,价格敏感性具有一致性。无论是中国自身的RCT数据,还是国际经验,都表明消除价格门槛能够提高成人疫苗接种率。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是讨论成人疫苗筹资模式的重要基础。第二,官方推荐与支付之间的衔接机制是关键变量。美国、德国、法国的制度差异,本质上并不只是支付主体不同,而是如何将专业推荐转化为实际支付责任的机制不同。第三,公共保险与商业保险并不是排斥关系,而是可以形成叠加支付。法国经验表明,公共医保与商业补充险的稳定叠加,能够在实现接近全额报销的同时,合理分配公共医保负担与商业市场空间。第四,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实行全民全免。即使是积极推动成人疫苗支付的国家,如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也通常会设置年龄、风险人群或共付限制。因此,成人疫苗支付制度设计需要在普惠性与基金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第五,证据基础需要从单一框架走向多框架组合。面对成人疫苗这类价值边界不断扩展的产品,仅依靠安全性、有效性或成本效果分析,可能不足以全面捕捉其价值,还需要结合公共卫生收益、医疗费用节约、生活质量改善以及公平性等多维度证据。
回到中国,当前成人疫苗支付政策仍以个人自付为主,部分地区在财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或重点人群开展了免费接种或补贴接种项目。从整体上看,这些项目对提高接种率有积极作用,但往往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和阶段性特征,容易受到财政能力、年度预算和地方政策优先级的影响,还没有形成全国层面稳定、可持续的成人疫苗支付制度。与此同时,医保个人账户、惠民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已经开始出现一些探索。例如,部分地区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支付流感、肺炎球菌、HPV、带状疱疹等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部分惠民保产品开始纳入疫苗预约、接种补贴或特定疫苗保障;一些高端商业健康保险则通过提高保费,将带状疱疹疫苗等高价值成人疫苗纳入保障范围。但总体来看,这些探索仍处在起步阶段,保障责任、支付水平、目标人群和可持续性都还不够稳定。
因此,中国成人疫苗支付改革的重点,不应简单理解为“是否立即纳入医保统筹基金”,而应从多层次保障体系的角度,逐步建立更加清晰的筹资和支付框架。对于外部性强、疾病负担明确、目标人群清晰、成本效果较好的疫苗,例如老年人流感疫苗、重点人群肺炎球菌疫苗,可以优先探索财政补贴或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对于个体保护价值突出、价格相对较高、但能够减少并发症、疼痛、失能和长期照护负担的疫苗,例如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可以优先通过商业保险、惠民保、企业补充保险和医保个人账户等方式开展产品化试点;对于未来证据更加充分、预算影响可控、社会价值明确的成人疫苗,则可以逐步探索进入更稳定的公共支付体系。
总结今天的报告,高收入国家经验表明,虽然成人疫苗纳入医保在理论上与传统保险逻辑存在不一致,但在实践中是可行的,许多国家已经通过不同制度工具完成了这一过程。对中国而言,可以探索一条渐进式路径:短期内,以医保个人账户和地方财政补贴为切入点,降低居民接种时的即时支付门槛,优先支持老年人和重点风险人群;中期,推动商业保险和惠民保产品化,将成人疫苗从简单的预约服务或增值权益,逐步转化为具有明确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特别是与慢病管理、重疾预防和健康老龄化服务结合起来;长期,则需要在疾病负担、成本效果、预算影响和公平性证据不断积累的基础上,筛选部分价值明确、目标人群清晰、基金影响可控的成人疫苗,逐步探索纳入公共医保或公共卫生支付体系。这样,成人疫苗支付改革就可以从单一的个人自付,逐步走向财政、医保、商保、个人账户和个人合理自付共同参与的多层次保障格局。以上就是我今天报告的全部内容,谢谢各位专家。
内容整理:邓天怡、潘张旸
审核校对:陈晨
编辑排版:李睿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