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V减剂量接种方案的证据与政策转化

肺炎链球菌是引发5岁以下儿童肺炎、败血症和脑膜炎的重要病原体。在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 PCV)尚未纳入常规免疫规划(即2000年)之前,未感染HIV的5岁以下儿童中每年约有1450万例肺炎球菌相关病例和73.5万例死亡。随着PCV在全球免疫规划中的逐步纳入与扩大应用,2015年上述估计已降至约370万例病例和29.4万例死亡,验证了PCV的公共卫生价值。

当前WHO推荐的PCV常规免疫程序以三剂次为基础,主要包括3p+0和2p+1两类1。截至目前,194个WHO成员国中已有177个将PCV纳入常规免疫规划2,全球PCV最后剂次3的覆盖率在2024年约为67%,由于不同国家免疫规划维持能力的差异,第三剂次接种覆盖率的差异显著。在财政空间有限、疫苗价格较高,以及国际援助逐步退出的背景下,如何在不削弱保护效果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成为PCV免疫程序优化的重要议题。

2024年11月,一项发表于《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的在肯尼亚开展的随机非劣效试验,证实40%剂量PCV13在2p+1程序中免疫应答不劣于全剂量接种,为PCV减剂量策略提供了关键临床证据。基于该试验等多项研究,WHO于2025年9月更新PCV立场文件,对减剂量接种提出了审慎建议。2026年,同一研究团队利用上述试验数据在《Vaccine》发表巢式分析,进一步从剂量反应角度阐释了不同血清型对抗原减量的异质性应答,为减剂量策略的精细化实施和产品特异性选择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40%剂量PCV13免疫应答非劣效于全剂量

肯尼亚一项随机非劣效试验纳入2100名6-8周龄健康婴儿,随机分配至7个组。其中6个组采用2p+1程序(6周龄和14周龄基础免疫、9月龄加强免疫),分别接种全剂量、40%或20%剂量的PCV13或PCV10;第7组接受全剂量PCV10的3p+0程序作为对照。免疫原性评估在基础免疫后4周(18周龄)和加强免疫后4周(10月龄)进行。非劣效判断标准为:基础免疫后采用血清免疫球蛋白G (IgG)≥0.35 μg/ml达标比例的差异(减剂量 vs 全剂量)作为评价指标,非劣效界值为-10%;加强免疫后采用IgG几何平均浓度 (GMC) 比值为评价指标,非劣效界值为0.5。一种剂量方案需在PCV13组中至少10个血清型满足非劣效,或在PCV10组中至少8个血清型满足非劣效。

基于上述标准,研究结果呈现鲜明差异。40%剂量PCV13在基础免疫后13个血清型中有12个达到非劣效(仅血清型3未满足),加强免疫后全部13个血清型均达到非劣效。而20%剂量PCV13及40%或20%剂量的PCV10均未达到预设的非劣效标准。在疫苗血清型肺炎链球菌的鼻咽携带方面,PCV13各剂量组在9月龄和18月龄的携带率相近,但PCV10减剂量组在18月龄时携带率显著高于全剂量组。

这种产品间差异可归因于抗原含量。PCV13全剂量中多数血清型含2.20 μg多糖(6B为4.40 μg),40%剂量后仍保留0.88 μg;而PCV10部分血清型全剂量仅1.00 μg,40%剂量后降至0.40 μg,更易低于有效免疫应答所需的抗原水平。安全性方面,减剂量未带来新的风险信号,各试验组严重不良事件分布均衡。研究指出,该试验以免疫原性和短期携带率为主要终点,未能直接评估长期保护效果。因此,减剂量策略在实际应用中仍需结合真实世界疾病监测数据,以确保其群体保护效应的持久性。

不同血清型对抗原减量的异质性应答

为解释PCV13与PCV10在减剂量后表现差异的内在机制,研究团队对原试验数据进行了巢式分析,共纳入1342名完成6周龄和14周龄接种并在18周龄完成免疫原性评价的婴儿。采用混合效应回归模型,估计多糖剂量与IgG浓度及达到保护阈值概率之间的关系。

分析显示,多糖剂量、疫苗产品、儿童族群、性别、母亲年龄,以及第二剂基础免疫接种后到采集血液样本的间隔,均与基础免疫后的IgG水平独立相关。不同血清型的剂量反应关系呈现显著异质性。在PCV13中,血清型1、3、4、5、6A、6B、7F、9V、19A和23F更符合二次函数模型(提示存在应答峰值,适度减量后反应变化有限),而血清型14、18C和19F更符合对数剂量模型(提示应答随剂量增加持续上升,尚未达到平台,减量后更易出现免疫原性下降)。在PCV10中,血清型1、6B、7F、9V和23F接近线性关系,血清型4、5、14、18C和19F则符合对数剂量模型。

这一发现提示,部分血清型(如PCV13中的14、18C、19F)尚未达到免疫应答平台,减量后更易出现免疫原性下降,需要在政策层面设定更为严密的监测措施。研究指出,现有PCV10和PCV13或可通过重新配方优化保护性应答,但这属于产品研发和注册评价范畴,不等同于免疫规划可自行改变剂量。此外,0.35 μg/ml这一常用IgG阈值虽为免疫桥接的有效基准,但并不一定同等适用于所有血清型和流行病学环境。以血清型3为例,该型长期被认为是PCV13保护效果较弱的血清型之一,非劣效试验中40%剂量PCV13在基础免疫后未达到非劣效,提示不能仅看总体达标数量。对公共卫生项目而言,血清型3、19A、6A等在不同地区的流行水平不同,减剂量策略的风险收益也可能随当地血清型流行特征而变化。

政策转化与实施考量

肯尼亚试验等多项证据为WHO更新PCV政策提供了科学基础。基于此,WHO于2025年9月发布更新版PCV立场文件。文件并未削弱常规三剂次程序的核心地位,而是将减剂量作为成熟PCV项目中的可选替代策略,并明确要求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方可实施。实施减剂量策略需满足四项前提:已建立良好的群体免疫、过去5年第三剂PCV平均覆盖率≥80%、具备9至18月龄加强剂接种能力、配备完善的监测系统。WHO同时要求各国制定应急预案:一旦第三剂覆盖率连续超过一年低于80%,或监测发现疫苗血清型携带或侵袭性肺炎球菌病出现不可接受的增加,应立即恢复全剂量三剂次程序。

在操作层面,PCV13四剂装含防腐剂,0.2 ml剂量可重新作为十剂装使用,这是减剂量产生采购与冷链效率收益的重要前提。以肯尼亚年出生队列150万为例,40%剂量方案可将年度采购成本从约900万美元降至约500万美元。但该估算基于特定产品、价格和包装条件,不应简单外推。

WHO同时明确政策边界:PCV10及更高价次PCV(如PCV15、PCV20)缺乏减剂量证据,不建议自行外推;免疫功能低下儿童不适用减剂量程序。政策制定者还应避免将减剂量与1p+1减剂次叠加使用,二者证据基础不同,不可自动合并。PCV减剂量接种是免疫规划在财政压力下的重要政策创新。现有证据最稳健地支持40% PCV13在成熟项目条件下使用,而不支持外推至其他产品。对公共卫生决策而言,关键是在产品特性、血清型流行、项目覆盖、财政能力和监测质量之间建立可验证的证据链。


1p代表基础免疫(primary dose)。3p+0代表基础免疫阶段需接种3针,无需接种加强针;2p+1代表基础免疫阶段接种2针,以及采用1针加强针的免疫程序。

2https://view-hub.org/vaccine/pcv

3Final Dose,第二剂次或第三剂次,根据接种程序而定


编译撰稿:李周蓉

审核校对:潘张旸 张馨予

编辑排版:李睿彤


参考文献

[1] Martinez-de-Albeniz I, Bottomley C, Lucinde R, Kaniu MW, Badaud S, Mutahi M, et al. Determining the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 for 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s: a nested analysis of the fractional dose PCV trial. Vaccine. 2026 Feb 15;73:128186. doi: 10.1016/j.vaccine.2025.128186. Epub 2026 Jan 6. PMID: 41500002.

[2] Gallagher KE, Lucinde R, Bottomley C, Kaniu M, Suaad B, Mutahi M, et al. Fractional Doses of 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 – A Noninferiority Trial. N Engl J Med. 2024 Nov 28;391(21):2003-2013. doi: 10.1056/NEJMoa2314620. Epub 2024 Sep 26. PMID: 39330966; PMCID: PMC7616702.

[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position paper: 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s in infants and children aged <5 years – September 2025. Wkly Epidemiol Rec. 2025;100(39):411-437.

[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5). Report: 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 reduced dosing schedule: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https://cdn.who.int/media/docs/default-source/immunization/sage/vpp-background-documents/report_who_pcv_1_1.pdf?sfvrsn=197716b7_3&download=true

其他新闻

代表性地区的基本情况、接种政策及效果、宣传推动情况

(1) 成都市

 

基本情况

成都市2022年度GDP为20817.5亿元,排名全国城市第七。成都市出台了《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成都市宫颈癌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政策及效果

目标人群为13-14岁在校且无HPV疫苗接种史女生。免疫程序为国产二价0-6二剂次、进口二价0-1-6三剂次、进口四价0-2-6三剂次。资助政策为国产二价疫苗(沃泽惠)免费,其它疫苗补贴600元/人,并自付20元/剂接种费。疫苗接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截至2022年1月,目标人群首针接种率达90.04%[14]。

宣传推动

成都市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健康教育宣传。形式包括讲座、知晓日、义诊咨询、专题课程、专题活动等,载体包括宣传册、宣传栏、展板、电视、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等,覆盖相关医疗机构300余、社区300余个、和公众场所90余个。面向适龄女孩及监护人、适龄女性及全体市民开展广泛宣教,宣传材料发放至近9万名群众,讲座活动覆盖近2万名群众。宣教内容包括HPV疫苗接种、两癌防控、其它女性常见疾病防控等。

(2) 济南市

 

基本情况

济南市2022年度GDP为12027.5亿元,位列全国城市排名20。2021年,济南市出台《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一济南市宫颈癌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政策及效果

目标人群为≤14周岁且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在校七年级女生。免疫程序为国产二价0-6二剂次。资助政策免费接种。疫苗接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安排分班级分时段前往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截至2022年11月,目标人群首针接种率达
94.4%[15].

宣传推动

济南市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健康教育宣传。形式包括采访、线上线下专题活动,载体包括网络媒体、纸媒、科普展板、宣传手册、子宫颈癌与HPV疫苗知识读本、济南HPV疫苗接种手册,宣教人群广泛涵盖全体市民,宣教内容包括HPV疫苗接种、两癌防控等知识。

(3) 鄂尔多斯市

 

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GDP为5613.44亿元,全国地级市第45位。2021年,鄂尔多斯市出台了《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鄂尔多斯行动创新模式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政策及效果

2020年8月,鄂尔多斯市在准格尔旗率先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目标人群为全市当年13-18岁在校且无HPV疫苗接种史女生。免疫程序为进口二价0-1-6三剂次,

2023年起调整为13-14岁女孩0-6二剂次。资助政策为疫苗免费,自付20元/剂接种费。组织方式为疫苗接种服务中心根据任务安排联系学校,有规划的通知适龄女孩前来完成HPV疫苗接种。截至2022年11月,目标人群首针接种率接近70%[16]。

2022年8月,启动准格尔旗和达拉特旗高三女生接种四价和九价HPV疫苗的试点工作,利用暑假时间展开接种,力争在2023年年底达成90%的接种目标[17]。自鄂尔多斯之后,由政府主导的HPV疫苗惠民行动在多地等涌现。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多主体参与到HPV疫苗支持项目,如慈善总会、医院、妇联等为主体单位牵头组织开展了一些公益活动。

宣传推动

鄂尔多斯市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健康教育宣传。形式包括讲座、知晓日、义诊咨询、专题课程、专题活动等,载体包括宣传册、宣传栏、展板、电视、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等,宣教人群广泛涵盖在校女孩及监护人,适龄女性及全体市民。宣教内容包括HPV疫苗接种、两癌防控、其它女性常见疾病防控等。

(4) 西安市

 

基本情况

西安市2022年度GDP为11486.51亿元,排名全国第22位。2021年,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宫颈癌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政策及效果

目标人群为全市年龄满13周岁(初中)在校女生。免疫程序为国产二价0-6二剂次,进口二价0-1-6三剂次,进口四价和进口九价0-2-6三剂次。接种政策为自愿自费。各区(县)合理设立HPV疫苗专项疫苗接种门诊承担接种任务,并及时将接种信息统一录入儿童免疫规划信息平台。

宣传推动

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宫颈癌综合防治宣传方案》(市健办发〔2022〕12号)。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义诊等形式,宣传册、宣传栏、展板、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纸等载体普及宫颈癌防治相关知识。

(5) 西藏自治区

 

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2022年度GDP为2132.64亿元,经济总量整体规模相对其他省份较小,人均GDP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2022年出台《西藏自治区妇女“两癌”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推动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

接种政策及效果

目标人群为13-14岁在校女生。免疫程序为国产二价0-6二剂次。资助政策为免费。由学校组织,接种者在商定接种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与法定监护人一同前往定点接种单位接种。

宣传推动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适龄在校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近年来各地HPV疫苗惠民项目信息

“疾病负担”指标解读

疾病负担(burden of disease, BOD)是指疾病造成的失能(伤残)、生活质量下降和过早死亡对健康和社会造成的总损失,包括疾病的流行病学负担和经济负担两个方面。

 

在疾病的流行病学方面,衡量疾病负担的常用指标包括传统指标和综合指标。

 

传统指标

传统疾病负担的衡量指标包括:用于描述和反映健康状况与水平的常规指标,如死亡人数、伤残人数和患病人数等绝对数指标;以及用来比较不同特征人群疾病分布差异的指标,如发病率、伤残率、患病率、死亡率、门诊和住院率等相对数指标。

 

上述传统疾病负担的衡量指标基本上只考虑了人口的生存数量,而忽略了生存质量,不够全面;但优势在于资料相对计算方便,结果直观,可用于各种疾病的一般性描述。

 

综合指标

疾病负担不等同于死亡人数,综合指标弥补了传统指标的单一性,且可以让各种不同疾病造成的负担之间相互比较。

 

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通过疾病造成的寿命损失来估计疾病负担的大小。但忽略了疾病造成的失能对生存质量的影响。

 

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s):将死亡和失能相结合,用一个指标来描述疾病的这两方面的负担。它包括因早死造成健康生命年的损失(YLL)和因伤残造成健康生命年的损失(YLD),即DALY=YLL+YLD。目前,DALY是国内外一致公认的最具代表性、运用最多的疾病负担评价指标。

 

健康期望寿命(HALE):指具有良好健康状态的生命年以及个体在比较舒适的状态下生活的平均预期时间,综合考虑生命的质量和数量两方面。

 

 

随着疾病负担研究的深入,其测量范围从流行病学负担扩大到经济负担。

 

疾病经济负担是由于发病、伤残(失能)和过早死亡给患者本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由于预防治疗疾病所消耗的经济资源。

详细见:疾病的“经济负担”怎么计算?

 

参考资料:

陈文. 卫生经济学 [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7.

李茜瑶,周莹,黄辉等.疾病负担研究进展[J].中国公共卫生,2018,34(05):777-780.

什么是“年龄标化”?

在流行病学研究中,年龄是多种疾病的危险因素。以发病率为例,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特定人群中癌症新发病例的情况。由于年龄是癌症发生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年龄越大,发病率就越高。

 

如果两个国家的人群年龄结构相差很大,例如A市老年人口比例更大,B市年轻人口占比更高,直接比较两地癌症发病率的高低,我们不能确定发病率较高的市,是因为年龄构成不同还是因为其他影响因素(如饮食习惯、环境等)所导致。因此,需要用“年龄标化”的统计学方法,进一步处理数据,排除年龄影响因素的干扰,再来比较两地的发病率数据。

 

以发病率为例,即把原始数据套到一个“标准年龄结构人群里”,计算出”年龄标化发病率“,这样人群结构不同的A市和B市,就能在同一个指标尺度下进行“发病率”比较。年龄标化通常有“中标率”,即我国各地基于某一年份的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构成作为标准计算,国内不同地区的疾病数据比较采用的是“中标率”;另一种是“世标率”,即用世界标准人口构成机型标化计算,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指标比较。

 

同样地,以死亡率为例,应特别注意各之间地人口构成的差异。用标准化死亡率进行比较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如甲、乙两地在未标化前的肺癌死亡率相同,但实际上乙地人群的肺癌死亡率要明显地高于甲地,其原因在于甲地男性老年人口居多,而肺癌的死亡率又与年龄和性别有关,所以用未标化率进行比较时,就会得出甲乙两地肺癌死亡率相同的错误结论。

 

参考资料:

 

张科宏教授:年龄标化的患病率 – 丁香公开课 (dxy.cn)

科学网—癌症(粗)发病率与标化发病率的区别 – 杨雷的博文 (sciencenet.cn)

WHO年龄标化死亡率定义及计算方法

沈洪兵,齐秀英. 流行病学 [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5.

疾病的“经济负担”怎么计算?

疾病经济负担是由于发病、伤残(失能)和过早死亡给患者本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由于预防治疗疾病的费用。通过计算疾病的经济负担,可以从经济层面上研究或比较不同疾病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总疾病经济负担包括直接疾病经济负担、间接疾病经济负担和无形疾病经济负担。

直接经济负担:指直接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总费用,包括直接医疗经济负担和直接非医疗经济负担两部分。直接医疗经济负担是指在医药保健部门购买卫生服务的花费,主要包括门诊费(如挂号费、检查费、处置费、诊断费、急救费等)、住院费(如手术费、治疗费等)和药费等。直接非医疗经济负担包括和疾病有关的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陪护费和财产损失等。

间接经济负担:指由于发病、伤残(失能)和过早死亡给患者本人和社会带来的有效劳动力损失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包括:劳动工作时间损失、个人工作能力和效率降低造成的损失、陪护病人时损失的劳动工作时间、精神损失等。

无形经济负担:指患者及亲友因疾病在心理、精神和生活上遭受的痛苦、悲哀、不便等生活质量下降而产生的无形损失。

 

参考资料:

陈文. 卫生经济学 [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7.

李茜瑶,周莹,黄辉等.疾病负担研究进展[J].中国公共卫生,2018,34(05):777-780.